一、依據:教育部「發展童軍教育活動策略」中程計畫及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專科考驗規定。
二、目的:1.落實童軍榮譽晉級制度,並加強童軍專科技能的訓練考驗。
2.培養童軍榮譽觀念,力行徽章制度 。
三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中部辦公室、臺南縣政府、中華民國童軍總會。
四、主辦單位:臺南縣童軍會。
五、承辦單位:國立新豐高中複式童軍團。
六、協辦單位:南區羅浮聯誼會、臺南區行義蘭姐聯誼會、臺南縣女童軍會。
七、活動時間:中華民國99年7月10日(五)~7月13日(二)(4天3夜)
八、活動地點:台南縣烏山頭水庫珊瑚潭三指童軍營地 (台南縣官田鄉嘉南村68-2號,如有異動以營本部通知為準)
九、組 織:【由各團自行訂定工作團隊】
名譽營主任: |
蘇煥智縣長 |
(臺南縣童軍會理事長、臺南縣長) |
營 主 任: |
蕭惠蘭校長 |
(新豐高中校長、臺南縣女童軍會監事、新豐高中團主任委員) |
副 營 主 任: |
蘇敬仲先生 |
(國家研習營助理訓練員、臺南縣童軍會總幹事) |
營 務 顧 問: |
王敏吉先生 譚子賢先生 鄭秀霞校長 陳藝昕團長 施榮進先生 |
(國家研習營訓練員、臺南縣童軍會人力資源委員會召集人) (國家研習營助理訓練員、臺南縣童軍會資深服務員) (臺南縣東山國中校長、臺南縣女童軍會理事長) (國立新豐高中學務處主任、新豐高中蘭姐團團長) (國家研習營助理訓練員、臺南縣童軍會資深服務員) |
教 務 組: |
胡智雄團長 李宗龍團長 熊安吉副團長 |
(署立台南醫院品質中心高級專員、新豐高中複式團團長) (臺南縣政府旅遊觀光處專員、新豐高中羅浮群團長) (移民署台南市專勤隊、新豐高中行義團副團長) |
行 政 組: |
杜明仁團長 張佑昆副團長莊懿芳副團長 |
(新豐高中複式團校友後援會長) (高雄縣阿蓮國小教師、新豐高中行義副團長) (新豐高中行義副團長) |
器材場地組: |
鄭尚穎團長 黃彥鳴老師 侯仕元副團長 |
(國立新豐高中設備組長、新豐高中行義團團長) (國立新豐高中教師、新豐高中團務委員) (海巡署區隊長、新豐高中行義副團長) |
十、考驗項目:
(一)露營、旅行、交通、地球科學、社區公民、國家公民、社區服務、訊號、急救、斥堠工程、越野、體適能、烹飪等13種。
(二)考驗標準:請參照附件中華民國童軍總會所頒布之專科考驗標準。
十一、參加對象:
1.預備晉級高級、獅級、長城級、國花級之童軍及行義童軍。
2.預備參加本次各項專科章考驗之童軍及行義童軍。
3.所有參加童軍均須辦妥三項登記,並備妥童軍手冊。
十二、參加人數:16人,以報名先後次序為準,額滿截止。
十三、參加費用:各團每人繳新臺幣850元。(預算含活動手冊費100元、保險費50元、四天三夜伙食費(3早餐、7午晚餐、3宵夜)600元),各團以小隊8人為報名基準,參加費用多退少補,參加人員帳篷、器材、睡袋、炊事箱等請自行準備,各團主辦單位酌情補助。
十四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99年7月5日止。
十五、報名地點:參加人員請於99年 7月5日前,連同報名表向本團行義團長鄭尚穎老師報名、繳款。
十六、報到時間、地點:99年7月10日8:30-9:00於珊瑚潭三指童軍營地集合。
十七、解散時間、地點:99年7月13日15:00 於珊瑚潭三指童軍營地解散。
十八、參加須知:
(一)參加活動應特別注意身體狀況,凡患有心臟病、高血壓、糖尿病、氣喘者請事先通知主辦單位(註明於個人報名表備註欄),其他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,營本部不提供藥品,詳細請參照報到通知單。
(二)請著甲種制服報到,並攜帶童軍手冊,以備考驗核章,若未準備將請當場購買。
(三)活動時間如因故或氣候影響而變更時,將另行通知。
十九、工作人員聘書及參加人員證書於活動結束後,連同成果報告書送交臺南縣童軍會用印,表現傑出之工作人員轉呈臺南縣政府頒發獎狀表揚。
二十、工作人員請服務單位准予公(差)假,參加人員費用請所屬單位酌予補助。
二十一、本次聯團幹部訓練營係指各團自行主辦團訓練營,於共同時間舉辦始業式、結業式、專科章考驗活動及營火(各團營火得自行舉辦),其餘課程時間由各團自行規劃,各團參加經費由各團自行管理與運用,主辦團只負責專科章考驗安排、場地借用。
二十二、本辦法經臺南縣童軍會核備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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